特许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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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珠海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

签约历史

2008年7月7日,珠海市政府召开七届6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上原则通过了《珠海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时任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黄智饶同志列席了会议。
2008年8月4日,市政府授权市交通局与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签订了签定了《珠海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正式授予珠海市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权。时限10年

两巴合并

2009年,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与珠海信禾西部公汽合并,原公共汽车公司签订的《珠海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仍具法律效力,并转移至新实体公司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

重新签订

2016年12月7日,公交”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获得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具体包括:

  • 《珠海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体制下的运营监管体系研究》
  • 《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协议》
  • 《珠海市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协议》
  • 《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运营指标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 《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 以及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2017年3月3日上午,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5楼会议室举行新的《珠海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仪式,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唐成伟与时任珠海公交集团董事长陈玉刚分别代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与巴士公司签订新的《珠海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等协议

协议解读

按照新的运营监管体系要求,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将与珠海公交巴士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特许经营协议,继续为市民提供低票价的公交服务,并从2017年1月1日起,为购买公交服务提供三年财政补贴,年度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预算资金上限为6.04亿元。

《珠海市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实施方案》则明确了公交运营服务的四个购买内容:

  • 一是政策性亏损公交服务补偿购买,对于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承担城市公交服务,因执行低票价、优惠票价等造成的票款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按照公交财政定额补贴额度进行购买;
  • 二是政府特殊指令性任务的公共服务购买,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和应对抢险救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涉及与公共服务有关政府指令性、特定工作任务所提供的公交服务,由业务主管单位在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
  • 三是新开线路的公交服务购买;
  • 四是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服务购买。

按照“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中的“两办法”,在运营质量方面,考核指标包括设定线路发车班次、首末班车服务时间、年运营载客里程、年客运量、年车辆保有量等;在服务质量方面,考核指标包括年度服务质量固定指标、满意度调查指标及附加指标等。

2018年协议修改

2018年全市公交线路1元化,珠海市政府对于年度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预算资金上限进行了调整